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、消防设施、建筑装饰装修、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、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。一、2014年11月6日起,各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、消防设施、建筑装饰装修、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、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。2014年12月6日起,建设部将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。二、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,待新的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》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实施后,再分别按照新标准要求重新核发工程设计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。具体办法将另行通知。三、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工作仍按现有规定执行。链接地址:http://www.mohurd.gov.cn/zcfg/jsbwj_0/jsbwjjzsc/201411/t20141102_219464.html